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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前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9-01-15

冬季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也是传染性疾病的高发期,特别是临近放寒假,安全教育刻不容缓。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健康意识,防范和杜绝校园伤害事件,严格防控冬季传染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前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疾病预防教育。各中小学要利用上健康教育课、召开师生大会、组织班(团、队)会、举办专题讲座、印发资料等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预防冬季传染病专题教育活动,重点讲解流行性感冒、出血热、腮腺炎、肺结核、水痘等传染病的症状表现、传播途径及防治措施等,增强师生的防病、治病意识。教育广大师生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防寒保暖,勤洗头、勤换衣、勤刷牙,不暴饮暴食,便后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要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自身抗病能力。

二、开展环境治理教育。各中小学要通过组织学生收看专题教育片、开展社团活动、志愿活动、印发倡议等形式,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维护清洁、规范、有序、安全的校园环境,对身体健康和生命成长的重要性。要发动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轮校园环境治理工作,特别是开展防鼠、灭鼠群众运动,重点对食堂餐厅、学生和教职工宿舍、教室、厕所、水房、下水道、垃圾筒(垃圾台)等进行严格清理整治,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坚决消除鼠患鼠害。要教育学生平常注意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新鲜空气的流通,预防病菌病毒滋生。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辅导)室的功能,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正确面对学习、考试等压力,始终保持乐观向上、开朗阳光的心态。要动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班干部等骨干力量,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要针对近期流行性传染病多发态势,开展专题心理辅导,确保师生情绪稳定。通过组织集体文体、课间等活动,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学生的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

四、开展家庭卫生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深化“好家风·好家长”家庭教育绿荫计划,通过召开家长会、开办家长学校、组织家长义工活动、印发资料、签订承诺书(告知书)等形式,引导家长掌握传染病防控知识,正确对待传染病高发态势,尽量不要带孩子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加强家庭卫生保健工作,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和饮食习惯,加强对孩子身体健康状态的监测,如发现孩子身体不适要及时就诊,对确诊患病的孩子要按照医生指导做好治疗,切实提升家庭防病、治病能力。

五、开展禁燃禁放教育。随着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成为污染环境的重要因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禁燃禁放专题教育活动,采取发倡议书、组织集体宣誓、组建禁燃禁放宣传小分队等方式,引导少年儿童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更不得采取手持、扔掷等危险方式燃放,既要防止造成自身伤害,更不能伤及他人。要教育中小学生主动劝止家长、亲戚、朋友等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文明、祥和、安全的假期。

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寒假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提醒学生在积雪、结冰路面小心行走,不得打闹嬉戏,防止滑倒、摔伤。

七、开展防溺水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冬季防溺水教育,特别是要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到结冰的湖(河)面滑冰嬉戏,严防冰面破裂造成溺水事故。

八、开展文明行为教育。放寒假期间,学生脱离校园集体生活,更多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不进经营性场所,不参与违法活动,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打架斗殴,远离宗教场所,争当文明小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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