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说:“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
我说:“我爱书,所以也爱看书。”
我把读书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书的篇幅长短我都不在意,只要读书,我就开心,在我的书柜里摆满了书。
然而我并不是从小喜欢书。小时候的我,根本静不下心来,只有晚上睡觉时才会听妈妈讲故事。
后来上了小学,妈妈实在没办法,硬逼着我看书。无奈,我只好极不情愿地照做,谁让母命难违呢?谁知,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原来看书这么有意思!那时小小的我立马就被书里一个个有趣的人物吸引住了,虽然不太识字的我有时只能认半个字,比如把“顾”读成“页”、把“娘”读成“良”,但我总是乐此不疲,一本又一本,津津有味。
现在上了初中,我更是迫不及待的看起《西游记》、《红楼梦》,本本都看得爱不释手。可是书中的情节环环相扣,让我看到废寝忘食,经常是说话、走路书不离手,甚至上厕所也要拿书,就导致了我在厕所一呆就是半小时。这可难住了妈妈,怕我视力因此下降。这可让爱“无事献殷勤”的爸爸钻了空子,帮妈妈出谋划策,说是什么下达“禁书令”。没办法,为了能看书我只好看抗议。可谁知,爸爸妈妈这次态度坚决的很,无论我怎么样苦苦哀求都无动于衷。无奈我只好出此下策——窃读。我提前几天侦查好书的具体位置,等爸爸妈妈不注意时,我偷偷拿一本到我房间藏好,等到晚上夜深人静之时,我偷偷摸摸爬下床,拿起实现准备好的手电筒窝在被子里看书。这样的窃读持续了一个礼拜左右,我上课就开始没精打采,有好几次上下眼皮都不听我话,事实告诉我不能再窃读了,可是一到晚上我又控制不住我自己。爸爸妈妈似乎发现了我的反常,晚上偷偷装睡,然后起来把我抓了个现形。心里肯定多少有些不舒服,不过这样也好,上课不会走神了。爸爸妈妈也许是真正懂得了我有多么喜欢看书,就同意我双休日看书,但是要注意劳逸结合,这个大好消息可让我高兴了好几天。
书读得多了,作文写起来自然顺手,我还获得过区上二等奖呢!
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哎呀!我的书!老妹儿啊,你可长点心吧!你姐姐我的书,有几本能逃过你的魔爪啊!”这不,表妹又把牛奶撒了,弄得我的宝贝书上全都是,就连远处的也没有幸免,“你看看,以后书香混杂着奶香,有你姐姐我受得了!”别看我嘴上唠叨着,手上还是麻利的收拾。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知识有乐趣,有道理有常识。既需动脑,又需勤奋,这就是看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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