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爷爷从邻居家抱回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这只小狗看上去很普通,我却十分喜欢它。它全身雪白,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注视前方。它偶尔跑到枯草堆上坐着,那两只前爪放在前面,后爪则放在身后半蹲在草堆上,好像一名称职的标兵向大家展示着自己的风采。看到它那可爱的样子,怎不令人对它倍加喜爱。
它有时很悠闲,每次只要天气晴朗,它都会跑到小路上的青石板上晒太阳,只见它眯着两只眼睛,像两道弯弯的月牙;它面朝着太阳,嘴角微微上扬,显出十分满足的样子。阳光洒在它洁白的毛上,它的毛变得油亮起来。晒够了太阳,它便到处走动,有时在花丛里寻寻觅觅的,好像在寻找什么宝物。
有时它很淘气,见到什么东西都会用小爪子抓来抓去。有时用它那锋利的牙齿咬来咬去,看到路面上有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也够它玩上一天了。它先仔细地打量这个东西,然后拼命地去咬,去抓。任凭我怎样捉弄它也不能使它分心,我想它大概是饿坏了吧。
有时它却显得十分贪吃。每当给它盛来食物时,它总是吃得津津有味,自己碗里的那份吃完后还要去吃小猫的那份。可怜的小猫也只好让它吃,自己走开。这只小贪吃鬼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食物后心里便十分满足,躺在大门口晒太阳便成了它一天中最后的“工作”。
这只可爱的小狗悠闲、淘气而贪吃,但这正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大概由于它太可爱了,所以我才会舍不得与它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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