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你没有任何理由不尊重,你没有权利去浪费它、践踏它,蹂躏它,更没有权利了结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坚强的保护和维持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而尊重他的生命,首先得从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尊严做起。只有你尊重了他人的人格和尊严,你才有资格爱到他人的尊重。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发生在民国期间的故事:在“我”吃饭时,偶而看见一条用七毛钱买来的生命——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我”看了几眼,觉得和自己的孩子没什么差异“我”看不出她低贱的生合的符号。唉,七毛钱竟买了你的生命,你的血肉之驱竟抵不上区区七个小银元吗?生命难道真这么的低贱?人格难道真的这么的下践?尊严难道真这么的渺小?不!生命绝不是这样低践!人格绝不是这样下贱!尊严绝不是这样渺小!我们每人个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无论你觉得他的生命如何,你都必须把他人的生命看得与自己的生命同样重要。只有你尊重了别人,也就是尊重了自己。
一个学生为了钱替另一个学生做了值日。这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报酬吗?不,这是对自己人格和尊严的侮辱!因这钱,你被他人当成劳动工具。为了钱,你自甘堕落,甘愿成为他人的劳动工具,值得吗?为了这么一点钱,你就可以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你的人格和尊严就这么低廉吗?
现实中有太多太多的这样的一中例,也有太多太多的人为了金钱出卖自己。最后,我要发自肺腑地问大家: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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